婚前的愛與慾 婚前的愛與慾

 提問

聖經裡面講婚前是不可以有性生活的,可是我和我的男朋友在一起非常的相愛,感情也很好,對於我們三十歲的成年人來講,情到濃時....。一位弟兄對我說,在聖經裡面說一個人如果犯罪要到主的面前懺悔認罪,但若不悔改,仍繼續如此,乃像狗吃自己的嘔吐之物一樣。我和男朋友大概明年結婚,可是卻一次又一次無法控制的犯了情慾上的罪。我該怎麼辦?

 

回答

你好!被愛情包圍的人是幸福的,但若因為情慾的問題,在罪惡感中掙扎,那就不美了。「情慾」是很難控制的,特別是你不斷給它機會的時候,它會反過來控制你,使你不得自由。「愛」與「慾」的不同乃在於前者以被愛者的最高利益為前提,後者則是以自己的利益為重。「慾」常以「愛」作為包裝來掩飾其真面目,並以「愛」的姿態出現,讓人不易分辨,因此有許多陷在「慾」中的男女常誤以為那就是愛,而不惜為之「獻身」,之後,兩人更加依賴「慾」來維繫彼此的關係,反而妨礙了兩人愛情的進展,實在很可惜!

不知你的男朋友是否信主?他知道你是基督徒嗎?如果你的男朋友真的愛你,他願否以你的利益為優先考慮,尊重你的身體,也尊重上帝所設立的婚姻,暫停兩人違規的親密關係,忍耐等候直到結婚之日再與你身體合一? 他有否以情慾來要脅你,要你證明你對他的愛?

你自己呢?對愛的了解是否足夠?有充分的安全感嗎?你曾否對男友的情慾要求說「不」?你有否讓彼此在試探的環境中而不設防?三十歲的年齡是否也讓你因害怕失去對方而甘願妥協?你對目前這樣的行為有哪些責任?

聖經教導我們面對情慾的事要「逃避」(提後221-22;加516-25),對容易讓我們受試探的人、事、物要保持警覺。在環境方面要設下安全規則,不在密閉、隱密、陰暗處約會;在身體親密方面,兩人要訂定合宜的尺度,必要時可暫停見面。有空可參考『有計劃的戀愛』、『為約會立界線』、『天長地久』等婚前預備的書籍,使你們能好好彼此認識,預備自己成為更理想的伴侶。

聖經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1:9) 既然有人提醒你,這也是悔改的機會,不要繼續享受罪中之樂,那只會破壞你和上帝的關係,對你和男友長久的關係也會有殺傷力!

根據研究資料顯示,婚前性行為75%的人會和同居人分手(資料來源:Clatworthy),婚前曾同居過的夫妻,其婚姻滿意度比沒有同居過的夫妻低很多。(資料來源:Bumpass and Sweet
Clatworthy
博士發現66%有婚前性行為的男士承認他們會欺騙自己的情人。婚前性行為增加性與罪惡感、恐懼和羞恥感;婚前性行為會蒙騙人,使人跟錯誤的對象結婚;婚前性行為也會減弱夫妻間的信任感。(資料來源:Duran, Maureen. “Advantages of Premarital Abstinence.” In Sex-Talk with Kids & Teens, ed. Marlon Castillo Ramirez, 145-146. Quezon City: Episcopal Commission on Family Life of the Catholic Bishops’ Conference of the Philippines and Human Life International-Asia, 2000.)

不要只在兩人的世界裡,多參加團體的活動、聚會和婚姻講座,常為自己的感情婚姻禱告,追求認識主,順從聖靈的引導,使你們能勝過試探。

 

願你們倚靠聖靈的能力脫離情慾的轄制,過得勝的生活!

 

顏上琉2015/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