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的小孩子不满6岁,她18个月大的时候,我们母女回来大陆,因为我受到婆家人的排挤与精神折磨,得了产前、产后忧郁症,医生建议我要马上回来老家调养,回来后不久,前夫就开始向我提出离婚。这期间一直也没给过小孩子生活费,直到去年离婚了,小孩子判给我了,也就开始付了每月的生活费。
由于小孩子的护照今年到期,10几天前他爸爸把她带回去办证件了,就不送小孩子回来了,还不让我与小孩子通电话,求求你们帮帮我,也请你们为我祷告 。
回答
你好!这些年你在精神方面受苦了,婚姻不如意,加上最近孩子被带离了身边,内心的煎熬可想而知。无法跟自己的孩子连系和说话,对一个母亲来说是很难忍受的!
孩子是母亲心头的肉,但也是父亲的宝;儿女是上帝赐给父母的产业,应该受到父母双方的疼爱和教育,孩子的身心才有更健康的发展。
虽然妳此时坐立难安,埋怨前夫的不守信用,也很担心孩子是否安好?但你的孩子是在她父亲的身边,有夫家的照顾,暂时不会有生活上的缺乏和安全的疑虑,他们也会善待孩子,至少这方面妳应该可以稍微宽心!
你自己可以趁着这段时间,先把身心养好,当孩子回到你身边时,你才有足够的体力和精神照顾她,孩子也才有真幸福可言!
圣经说:「应当一无挂虑,只要凡事借着祷告、祈求和感谢,将你们所要的告诉上帝;上帝所赐出人意外的平安,必在基督耶稣里保守你们的心怀意念。」(腓立比书4:6-7) 将孩子交托在上帝的手中,祂是无所不在、无所不能的,相信有你的祷告,孩子必蒙保守和眷佑。
至于跟夫家的沟通,求主赐你智慧和耐心,不要以怒气来处理,如果法院已判孩子归你,更不用着急,必要时也可以循法律途径解决,孩子迟早会回到你身边的。
愿你因全心仰赖主而得着出人意外的平安!
顏上琉
10/13/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