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許願與還願的經驗嗎?「還願」不僅是以色列人會有的習慣和行為,許多外邦人對他們自己祭拜的對象也會如此回應。上一章提到約拿原本逃避神所託付的任務,但因經歷神的拯救,得以存留性命,以致承諾必償還所許的願以報救命之恩。約拿如何還願呢?
一、以順服行動還願 (拿3:1-3)
神再次向約拿說話:「你起來,往尼尼微大城去,向其中的居民宣告我所吩咐你的話。」(拿3:2) 要前往一個敵國、拜偶像的大城市、陌生的環境、文化傳統截然不同的地方…,對宣教士是很大的挑戰。如果是現在的宣教策略,不知還要經過多少時間的訓練才能出發!
約拿這次「便照耶和華神吩咐的話起來,往尼尼微去」(拿3:3a),以實際行動順服神,不再看環境的困難,也不再看自己的喜好,甘心前往尼尼微城履行任務。
二、以忠心傳講還願(拿3:4)
約拿進城走了一日,宣告說:「再等四十日,尼尼微必傾覆了。」(拿3:4)
照實傳達神所吩咐的話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現代有許多所謂的「福音預工」,為尚未信主的人提供各式各樣的服務,讓他們的心先感覺舒服,對基督徒和信仰有好感,再慢慢找機會向他們分享一點見證,然後再等待合適的時候傳「福音」。如果有人很直接地傳,不但基督徒群體視為不智慧,給人太大壓力,自己也深怕嚇到對方而錯失另一個可能更好的機會。
這樣的傳福音方法如果用在當日的尼尼微城,他們可能早已被滅光了!這種「福音預工」的傳法不知神怎麼看呢?是否真的比較有效?
三、以與神同工還願(拿3:5-9)
約拿才走了三分之一的路程,傳了一天一針見血的「福音」,沒想到尼尼微城的人竟會信服神,從各年齡層的老百姓到在上執政掌權的君王,都誠心悔改,切切求告神。王還下達命令,使人遍告通城,說:「王和大臣有令,人不可嘗甚麼,牲畜、牛羊不可吃草,也不可喝水。人與牲畜都當披上麻布;人要切切求告神,各人回頭離開所行的惡道,丟棄手中的強暴。或者神轉意後悔,不發烈怒,使我們不致滅亡,也未可知。」
這樣徹底的悔改,我們必須承認這是神奇妙的工作,也是約拿所料想不到的驚人效果。不是約拿的口才有多好,也不是他的個人魅力或影響力所能辦到的。
結果:
「於是神察看他們的行為,見他們離開惡道,他就後悔,不把所說的災禍降與他們了。」(拿3:10)這是神愛世人的表現,祂不單愛祂的選民,也愛所有祂所造的人;從祂對尼尼微城人百般的忍耐,想辦法差派祂的僕人到他們當中,傳警告的信息,給他們機會回轉,就是最好的證明!
默想:
1. 約拿如何向神償還所許的願?我還有尚未還的願嗎?
2. 聖經上提醒我們若向神許願,要快快償還 (詩22:25; 66:13;116:14,18)。我如何還所許的願?
3. 你若有機會傳福音或事奉神,是按照自己的喜好、他人認為比較好的方法,還是照神的吩咐呢?
顏上琉
7/12/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