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您的一生中,曾否領受過什麼樣的恩惠令您深深感動,難以忘懷?什麼樣的愛令您刻骨銘心,樂意與人分享?若您一直生活在平順的環境中,自認從未犯過任何錯誤,或視所擁有的一切為理所當然,也許就不容易體會了!
如果一個人曾從死亡的邊緣被拯救回來,在絕望中受人安慰,被人以德報怨,債務被一筆勾消等等,當事人一定會感動不已,您說是嗎?以賽亞書十二章1-6節提到了令先知感動不已的愛,他代表神的百姓向神表達了極深的感恩之情!
12:1 到那日,你必說,耶和華啊,我要稱謝你!因為你雖然向我發怒,你的怒氣卻已轉消;你又安慰了我。
12:2 看哪!神是我的拯救;我要倚靠他,並不懼怕。因為主耶和華是我的力量,是我的詩歌,他也成了我的拯救;
12:3 所以,你們必從救恩的泉源歡然取水。
12:4 在那日,你們要說,當稱謝耶和華,求告他的名;將他所行的傳揚在萬民中,提說他的名已被尊崇。
12:5 你們要向耶和華唱歌,因他所行的甚是美好;但願這事普傳天下。
12:6 錫安的居民哪,當揚聲歡呼,因為在你們中間的以色列聖者乃為至大。
先知以賽亞為神的浩恩,發出感謝的心聲,因為到那日(彌賽亞所治理的國度) 神的子民將要得救,他呼籲錫安的居民(神的百姓)向神有所回應和行動。
一、心被何恩所感?
1.神的怒氣轉消(十二1)他們沒有被完全消滅,是出於神無比的慈愛與憐憫。
2.神的安慰臨到(十二1)他們雖然因自己的惡行暫時受罰,但在苦境中仍得主的安慰與眷顧。
3.神拯救了他們(十二2)將來主必使他們重享救恩。
4.神是他們力量(十二2)是他們的倚靠與喜樂。
二、心被恩感的表現
1.稱謝求告神(十二1,3,4)--因為神向他們惡行所發的怒氣已轉消,還反過來安慰他們,使他們得享救恩之樂,再次恢復與神的關係,得以求告祂的名,不懼怕敵人。
2.尊崇傳揚神(十二4,5)----將神對他們的拯救,以及所施行的恩惠傳揚在萬民中,高舉尊崇祂的名。
3.歡呼歌頌神(十二5,6)----因祂所行的至善至美,是他們的神(以色列聖者),也是至大的神。
我是否記得神向我所施的恩惠?我曾為哪些事向神感恩?我除了向神說感謝的話之外,我還可以為祂做什麼?
實踐:
請花五分鐘的時間回顧神曾向您施行的恩惠,以及未來要成就在您我身上的應許而稱頌感謝祂,歡呼讚美祂。
在本週用E-mail、電話、信件或面對面,向至少一個人述說神對你所作的美事,使主的名也被他們尊崇!
顏上琉
2/6/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