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
婚姻中的夫妻原本是世界上關係最親密的人,但在兩人攜手同行人生道路的過程中,很可能因為個人心理偏差、人格特質缺陷、原生家庭的行為模仿、性別歧視、價值觀偏執、個人的罪性等因素,在夫妻互動中產生摩擦的時候,習慣使用暴力解決問題,而使得夫妻一方甚至雙方受傷,為婚姻的路放置了巨大的石頭,不僅阻擋了夫妻前進的意願,也對兒女和其他家人造成長久的負面影響! 「家庭暴力」也可稱為「親密暴力」,以夫妻間的暴力最為嚴重,「暴力」原本是父權制度底下的產物,但現代行使者並不一定是丈夫。當夫妻一方對彼此的親密關係感到無力,又想以快速且看似有強效的方法掌控婚姻關係時,暴力行為很可能就會出現。 「家庭暴力」指家庭成員間實施身體或精神上之侵害行為,且構成法律所規定之犯罪。不論有血緣關係的親屬間或男女朋友、同居人之間所發生的虐待和暴力行為都包含在內。身體虐待如:推、甩、踢、揍、摑、抓、咬,或使用刀械槍枝等攻擊家人;精神虐待如:以文字、言語、聲音、情境來控制或傷害家人,威脅自殺或殺家人、不准對方使用電話和擁有金錢、逼問對方行蹤、阻止對方探視其親人、禁止對方上學或工作、跟蹤、監視、性虐待、逼迫對方看色情影片或圖片等等。 根據2005年的統計,台灣的台北市女性受害者比男性多,而中年夫妻的暴力佔大多數,這是否與中年危機所產生的問題有關連,仍不得而知。在所有通報案件中,男性受害者佔17.2%,2006年升至24.7%,每年仍不斷的成長,而高中以下教育程度者出現較多家庭暴力,其次為大專以上。 婚姻暴力不僅對受害者的身體皮肉造成傷害,也可能出現胃病、頭痛、失眠等症狀;心理方面很可能感到委屈、害怕、生氣、憤恨、羞恥、頹喪、恐慌、焦慮、自卑、灰心、憂鬱、絕望、自殺等行為出現。最可憐的是有些受害人不敢向外求助,因為經濟上需要依賴、擔心親友的責難與壓力、怕對方會報復、有「家醜不可外揚」心態、怕自己無法承受報案之後可能有的變化等等,而寧願安於受虐之中。 夫妻間暴力的發生通常不是只有一方的問題,雙方都有可能是暴力的誘發者,因此需要負起各自的責任並接受輔導治療。若其中一方一直不願面對或自以為是的話,另一方除了自己要努力了解家庭暴力產生的原因和預防之道外,也要懂得自我保護,在暴力發生的時候,避免用言語刺激對方,顧好身體重要部位的安全,緊急時想辦法通告親友,或逃到鄰居家中避難,打電話求助家庭暴力防治中心;在台灣可撥113,美國800-799-7233,北加州415-864-4722,舊金山社會福利部415-558-2200,孩童保護熱線415-558-2650,社會安全局中文接聽服務415-543-6768,甚至可以報警處理,使配偶因外力的介入而有接受治療的機會。台灣在1998年已通過家庭暴力防治法,有需要的人,可上網參考其內容。http://www.hsps.kh.edu.tw/sex/law/house.htm 雖然聖經也教導人,愛是要「凡事包容…,凡事忍耐…」(哥林多前書13:7),但愛你的配偶並不等於縱容或姑息他(她)長期的錯誤行為,或一味地忍耐對方無止盡的傷害,特別是已經威脅到你和家人的生命安全時,更應讓他(她)認識自己的問題和盲點,使他(她)的偏差行為和觀念被導正,不再自以為是或繼續傷害家人,且不再代代相傳這些錯誤的行為模式,才是真正愛他(她)和你的家。 聖經瑪拉基書2:16記載:「…以強暴待妻(也包括夫)的人都是我所恨惡的。所以當謹守你們的心,不可行詭詐」,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設立婚姻的神希望人在婚姻中享福,夫妻相愛,彼此敬重,互相順服。祂厭惡人以暴力相向,更不能容忍罪惡。但願有暴力行為的夫妻,能勇於面對問題,靠主悔改,接受幫助,一起挪開婚姻路上的大石頭,重新學習正確的夫妻相處之道,使你的家不再一樣! 顏上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