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家晚餐的時候,我們夫婦跟兩個兒子邊吃邊聊一些往事,突然話題一轉,談到了以前他們在台灣讀書時的趣事,其中一件就是當他們考試沒有達到老師的要求時會被體罰。
每個老師的招數還不少,諸如:跑操場、交叉蹲跳、青蛙跳、伏地挺身、罰站、用竹鞭或塑膠鞭打手心…等,他們到底被罰過幾次或被哪幾種處罰過,我們也不敢多問!
老師管教學生有不同的原因,有時候是為了要鞭策學生上進,有時候是因為學生干擾了老師的教學,影響其他學生的學習,或學生個人成績不好,拉低了班上在全校的排名,或因為學生行為不檢,違反校規等;但學生是否真的因此得著益處就不得而知了!
我們夫妻對孩子的管教多以「教誨」為主,他們兄弟倆從小到大很少被我們體罰,算一算應該不會超過三次,被罰的原因通常都是由於兩人打架所致。而我們管教的時候會受哭聲較大的那位影響,有時候會被先告狀的人誤導,有時候也會被排行問題左右,期待大的讓小的,有時候是被他們的爭吵聲激怒…。
父母在管教孩子的事上有許多時候會受自己過去成長的家庭背景影響,包括使用哪一套標準、哪一種家法、管教時的動作、語氣和用詞、判斷事情的原則和方法…等等,有些時候不見得公正公平,甚至很可能有偏差存在,因為父母本身也受限於自己的軟弱、情緒、面子、價值觀、判斷能力等,父母可能認為自己是為了孩子好,但若仔細去分析,可能會發現不一定全是為了兒女的益處。
信主的人被稱為神的兒女,有神作我們的天父,祂因愛我們也會適時地管教。聖經箴言3:11-12說:「我兒,你不可輕看耶和華的管教,也不可厭煩他的責備,因為耶和華所愛的,他必責備,正如父親責備所喜愛的兒子」。「生身的父都是暫隨己意管教我們,惟有萬靈的父管教我們,是要我們得益處,使我們在他的聖潔上有分」(來12:10)。
神無所不知,祂看到人的內心,祂也是公平公義的神,所以祂管教我們的時候不會像地上的父母有失誤的問題,祂的管教也完全是為了我們的好處,使我們越來越像祂。能有這樣的天父不斷地修正我們,真是我們莫大的福氣!
顏上琉
7/7/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