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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彼得前書三章17-四章6節
三17 神的旨意若是叫你們因行善受苦,總強如因行惡受苦,
18 因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有古卷:受死),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神面前。按著肉體說,他被治死;按著靈性說,他復活了。
19 他藉這靈曾去傳道給那些在監獄裏的靈聽,
20 就是那從前在挪亞預備方舟,神容忍等待的時候不信從的人。當時進入方舟,藉著水得救的不多,只有八個人;
21 這水所表明的洗禮,現在藉著耶穌基督復活,也拯救你們;這洗禮本不在乎除掉肉體的污穢,只求在神面前有無虧的良心。
22 耶穌已經進入天堂,在神的右邊,眾天使和有權柄的並有能力的,都服從了他。
四1 基督既在肉身受苦,你們也當將這樣的心志作為兵器,因為在肉身受過苦的,就已經與罪斷絕了。
2 你們存這樣的心,從今以後就可以不從人的情慾,只從神的旨意,在世度餘下的光陰。
3 因為往日隨從外邦人的心意行邪淫、惡慾、醉酒、荒宴、群飲,並可惡拜偶像的事,時候已經夠了,
4 他們在這些事上,見你們不與他們同奔那放蕩無度的路,就以為怪,毀謗你們,
5 他們必在那將要審判活人死人的主面前交帳。
6 為此,就是死人也曾有福音傳給他們,要叫他們的肉體按著人受審判,他們的靈性卻靠神活著。
信息大綱
一、「遵從神旨意」的意義
1.去完成神的計畫
2.不順從人的情慾
二、「遵從神旨意」的態度
1.不計代價
2.願意改變
三、「遵從神的旨意」的操練
1.不斷將人引到神前
2.不斷靠主潔淨自己
信息回應
1.我是否明白什麼是神在我身上所要成就的旨意?
2.神在我身上有什麼樣的計畫?我的人生可以為愛我的主做些什麼?
3.根據本段經文,遵從神的旨意好像不只是為神作一些事,那麼最重要的到底是什麼呢?
4.要遵從神的旨意,對我而言,最大的困難和挑戰是什麼?
5.我要如何來說明,在我的生活中,我真的有在遵從神的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