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幾位年輕人陸續問我有關婚姻對象方面“如何明白神的旨意?”,這真是一件很要緊的事,表示他們很看重婚姻,也很在乎神,希望能正確地生活,蒙神賜福,討神喜悅。
談到有關“神的旨意”時,首先要了解這至少包括了三個部分:
1) 神的主權:指神隱藏的計劃,決定宇宙一切所發生的事情。
2) 神的道德旨意:指神在聖經所啓示的命令,教導人們
如何相信祂和在世上生活。
3) 神對個人的旨意:指神爲每位信徒安排獨特、理想
和詳盡的一生計劃。神對個人婚姻的旨意屬於這個部分。
神以直接指引的方式來幫助信徒作重大決定的,乃屬例外,而非常態,且通常是給那些參與普世廣傳福音和扮演舉足輕重的信徒,也較多發生在教會初期的關鍵時刻,多透過超自然啓示來傳達。神對婚姻方面的直接指引,在舊約聖經有先知何西阿,新約有馬利亞的未婚夫約瑟。
神對一般信徒結婚對象的要求:
舊約教導:須保持信仰的專一,敬畏耶和華神(申7:1,3,4;約書亞23:6-7 、12)
為保住支派的利益而嫁給同支派的人(此乃特例,民 36:6-7)。
新約教導:須嫁娶信主的人(林後6:14-16)
鰥寡的再婚對象,也須是信主的人。"隨意"嫁娶的自由,不單是給鰥寡者,也給所有信主的人(林前7:39)。
因此,結婚與否屬於個人自由的決定,想結婚的人,只要在信主的人當中,按自己尋求神引導的結果,選擇其中一位適合自己的對象即可。
如何尋求神,才能知道在眾多信主的人當中,哪一位才是我的另一半?我們可以從舊約聖經亞伯拉罕為兒子以撒娶妻的過程(創24章),看出幾個原則:
◎求主預備機會:亞伯拉罕的老僕人奉命到他主人的家鄉去辦這件好事,老僕人實在很聰明,懂得先向神禱告,「他說:『耶和華我主人亞伯拉罕的神啊,求你施恩給我主人亞伯拉罕,使我今日遇見好機會』」(創24:12)。婚姻是神設立的,機會也是神所賜的,向神禱告是最基本的第一步。
◎尋求具體印證:老僕人向神求印證,他說,「我向哪一個女子說:『請你拿下水瓶來,給我水喝。』她若說:『請喝。我也給你的駱駝喝。』願那女子就作你所預定給你僕人以撒的妻,這樣,我便知道你施恩給我主人了」( 創 24:14-)。老僕人面對主人兒子的婚事,戰戰兢兢,他以對方是否有愛心,作為印證的條件。
◎等候神開路:老僕人禱告之後,安靜觀察陸續所發生的事情,「定睛看她,一句話也不說,要曉得耶和華賜他通達的道路沒有」(24:21)。那人就低頭向耶和華下拜,說:「…耶和華在路上引領我,直走到我主人的兄弟家裏」(24:26,27)。
◎徵求父母同意:僕人問女子的父親拉班:「現在你們若願以慈愛誠實待我主人,就告訴我;若不然,也告訴我,使我可以或向左,或向右」(24:4,49)。大部分的父母都為兒女的幸福著想,有他們的同意是婚姻的祝福,除非他們的價值觀偏差嚴重,過份刁難,則另當別論。
◎當事人願意:婚姻是兩個人必須同意的事,兩情相悅才是美。女子的家人「就叫了利百加來,問他說:『你和這人同去嗎?』利百加說:『我去』」(24: 58)。僕人圓滿的達成任務,帶著她回到主人亞伯拉罕家,並將所辦的一切事都告訴主人的兒子以撒。以撒也以此為美,便領利百加進了他母親撒拉的帳棚,娶了她為妻,並且愛她(24:66,67)。
除了以上幾點可作參考之外,對方的屬靈生命成熟嗎?是你可以信任和談心的好朋友嗎?兩人未來道路是否能互相配合?交往過程是否因彼此更加了解而確認對方適合自己等等都很重要。值得注意的是,明白神的旨意≠凡事順利,婚姻需要倚靠主不斷的學習,改變自己,並讓主作一家之主,才會有真正的幸福和美滿。祈願每一位想結婚的基督徒,都能遇見可以同心同行,互相扶持,珍愛一生的終身伴侶!
顏上琉
10/29/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