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恩之人應有的表現(詩105,1-7) 蒙恩之人應有的表現(詩105,1-7)

     信主的人常自稱是「蒙恩的人」,因為相信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祂曾經來到世間,為擔當全人類的罪,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第三天從死裡復活,升到天上,也還會再來,使願意接受祂救恩的人,罪得赦免,享受新的生命,成為神家裡的人,有主陪伴一生,並永遠與主同在,這真是莫大的恩典!

亞伯拉罕和他的子孫以色列人蒙神的揀選,貴為神的子民,叫世上的萬族因他們得福。他們蒙神特別眷顧,曾親眼看見神施展大能,親身體會祂的供應和同在,也是「蒙恩的人」。蒙恩的人與一般世人有所不同,詩人在此呼籲所有蒙恩的人,應有以下的表現。請我們一起來誦讀聖經的詩篇1051-7節,並反覆的默想。

105:1 你們要稱謝耶和華,求告他的名,在萬民中傳揚他的作為!

105:2 要向他唱詩歌頌,談論他一切奇妙的作為!

105:3 要以他的聖名誇耀;尋求耶和華的人,心中應當歡喜!

105:4 要尋求耶和華與他的能力,時常尋求他的面。

105:5-6他僕人亞伯拉罕的後裔,他所揀選雅各的子孫哪,你們要記念他奇妙的作為和他的奇事,並他口中的判語。

105:7 他是耶和華我們的神;全地都有他的判斷。

    從這一段詩篇中,我們大約可以分為三個部分:

一、蒙恩之人對神的表現:

會感謝神、歌頌神、求告祂(105:12a

懂得尋求神與祂的能力,時常親近祂(105:4

二、蒙恩之人對人的表現:

在認識與陌生的人中傳揚神的作為(105:1b

談論祂一切奇妙的作為(105:2),誇耀祂的聖名(105:3

三、蒙恩之人對己的表現:

不論在任何景況中,都應該能靠主和因主而歡喜(105:3),記念神奇妙的作為和祂的奇事,並祂口中的判語

105:5-6,7b

    蒙恩之人會有這些表現的原因:

    因為耶和華是我們的神,自有永有,無所不能,施行奇事,我們信靠祂和作祂子民的人,都能真實地經歷祂,祂配得我們永遠感謝、頌讚、傳揚(105:7)。願我們這些蒙恩的人彼此勉勵,在以上三方面都持續有美好的表現!

默想:

1. 我是什麼時候蒙恩的?從這位詩人的呼籲來看,我對神的表現如何?我多久親近祂一次?什麼時候我會尋求神的能力?

2. 自從我蒙恩之後,我對人的表現如何?我曾向人傳揚神、談論神、在人前誇耀神的名嗎?

3. 我既已成為蒙恩的人,我是一個經常靠主喜樂的人嗎?還有什麼事讓我不開心?為什麼?我記得神曾在我身上作過哪些奇事?

 

顏上琉
October 2,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