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主之人的特權-雅5,13-20 信主之人的特權-雅5,13-20

     曾有人用一個比喻來形容信主的人和未信主的人來到神面前的景況有何不同?未信主的人就好比一個沒有特殊身份地位的人想要靠近國王是不太可能的,即使有機會,也是戰戰兢兢,唯恐一個不小心觸怒了國王,就會招來殺身之禍!而信主的人來到神的面前就好像國王的孩子,想見他父親的時候很方便,沒人會攔阻他,也不需要害怕。我覺得這個比喻很有意思!

    「禱告」是信主的人能隨時靠近神最快的方式,這也是信主之人的特權(4:16),希望我們不要讓這權利睡著了!雅各書五章13-20節告訴我們什麼時候、什麼境況、以及如何使用這特權?

5:13   你們中間有受苦的呢,他就該禱告;有喜樂的呢,他就該歌頌。

5:14   你們中間有病了的呢,他就該請教會的長老來;他們可以奉主的名用油抹他,為他禱告。

5:15   出於信心的祈禱,要救那病人,主必叫他起來;他若犯了罪,也必蒙赦免。

5:16   所以你們要彼此認罪,互相代求,使你們可以得醫治;義人祈禱所發的力量,是大有功效的。

5:17   以利亞與我們是一樣性情的人,他懇切禱告,求不要下雨,雨就三年零六個月不下在地上。

5:18   他又禱告,天就降下雨來,地也生出土產。

5:19   我的弟兄們,你們中間若有失迷真道的,有人使他回轉,

5:20   這人該知道叫一個罪人從迷路上轉回,便是救一個靈魂不死,並且遮蓋許多的罪。

    這段經文中所指受苦的、喜樂的、有病的、犯罪的(五13-15)、教會的長老等(五14)都應該是已經信主的人;義人(即每一個信耶穌基督和信神的話語之人,如:事奉神的人,先知以利亞)(五16)。並不是我們夠資格成為義人,而是神「算」我們為義,這完全是出於神的恩典。

一、信主之人的特權

    1.可以自己向神禱告---受苦時(五13),喜樂時(五13)…任何時候。

    2.可以請人向神代求---生病時(五14)可以請教會的長老奉主的名為患者禱告。「抹油」一般指醫療的行為,當人奉主的名為病人抹油禱告時,也就是將醫療的行使權交給主的意思。

    3.所禱告的蒙神垂聽---病得醫治(五15

    罪得赦免(五15),但不繼續故意犯罪。

    求必得著(五17),有需要時,且所禱告的合神心意。

二、使用特權時須知:

    1.奉主的名(五14

    我們本沒有資格向神禱告,是因耶穌的緣故,我們才有權柄。

    2.出於信心(五15

    「信心」是相信神所說的話必定成就。

    3.彼此認罪(五16

    「罪」會使神掩面不聽我們(賽五十九1-2)。

    4.互相代求(五16

    表達彼此相顧、關愛的心。

    5.態度懇切(五17

    懷著真誠迫切的心祈求。

三、信主之人的其它特權

    救人靈魂---向人傳福音,挽回在真理上迷失的人,帶領他們回轉,使他們免於永遠的死亡(五19-20)。「遮蓋」指不被看見,得到赦免、寬恕之意。

    耶穌在世和離世升天之前也將特權賜給跟隨祂的人,使他們能醫病、趕鬼、傳福音、帶領人作主的門徒、教導聖經、為人施洗等(太十1;廿八18;可六7)。願信主的人能珍惜這些「特權」,好好的使用它,讓更多人得益處,榮耀主名!

禱告:

    親愛的主,感謝你愛我,為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赦免了我,使我被神稱為義,也有權柄成為神的兒女,又給了我這許多特權,求主幫助我有智慧地使用這些特權,好讓我自己和更多人都可以蒙福。禱告奉耶穌的名求,阿們!

 

顏上琉
11/16/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