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來書"講義 "希伯來書"講義

 

壹 希伯來書簡介
    一、作者:
不詳,幾種看法:
1.認為這是保羅所寫,由路加譯成希臘文。
2.認為巴拿巴是作者,因為他是利未人,而本書許多題材都是利未人有興趣的東西。
3.有人建議是百基拉,因為作者是女性,所以姓名沒有被流傳下來。
4.作者不是撒都該人或撒瑪利亞人,因為作者接受詩篇和摩西五經一樣都是聖經的一部份。
5.作者不是耶穌傳道工作的目擊者,而是由一些目擊者那裡領受福音的(二3)。
6.另有一種說法是、雙作者,保羅與路加、巴拿巴與路加、一人口述一人書寫,或一人手寫另一人修飾。
 
    二、寫作日期:
        主後66~70年間。
    三、寫書時機:
1.當時羅馬政府之下,猶太教是合法的古老宗教,而基督教不是;猶太人又常常逼迫基督徒。於是一些猶太基督徒就懷疑猶太教與基督教之間到底有多大差別?真的值得為此付出流血的代價嗎?
2.作者為此寫此書信,他並未定猶太教的罪,乃表明真正的猶太教已經在基督教裡得以成全了。基督教乃完全的宗教,此外別無它途。
 
    四、寫作地點:
        不詳。
 
   五、收信人:
1.神所曉諭的對象是以色列的眾兒女。(一1-2)
2.受書人範圍縮小為「同蒙恩召的聖潔弟兄」。(三1)
3.本書不是寫給初信的,而是信而不長進的人。(五12)
4.本書是寫給大受逼迫的人。(十32)
5.他們認識作者,也認識提摩太。(十三23)
6.受書人是人數相當可觀的基督徒團體。(十三24)
 
    六、主題:
        基督的超越性。
 
    七、目的:
        指出耶穌基督遠超過猶太教的功效。
 
    八、體裁:
        本書不採用一般的信件格式來書寫,而比較像一篇
        講章。
 
貳 希伯來書綜覽
    一、本書特徵:
1.新約中在作者、讀者、著作日期、地點等問題上,最不清楚的一卷書。
2.新約中文辭最美、文思最深奧的一卷書。
3.全書佈滿舊約氣氛。
4.引用舊約時不提書卷名稱,而說是「聖靈所說」的。
5.全書為一本「基督論」,特別是有關於耶穌基督的「神人二性」及祂的救贖工作。
6.除了(羅8:34)以外,只有本書說到耶穌基督今天在天上的工作。
7.強調基督是上帝最後以及完全的啟示,並成就了舊約的獻祭制度所無法完成的贖罪之工。
8.使用了許多「超越」(更美)來形容基督的優越性,此字在本書中出現十三次。
9.作者認為舊約許多禮儀和人物所預表的正是基督,他成全了上帝歷代以來所預備的計畫。
10.作者在本書加入五處警戒性的經文,以逐步加強的語氣來警告讀者不要離棄基督真道。
11.作者基本上以三個重點來論述:基督的超越性、基督是神子民的大祭司、基督完成了舊約獻祭制度所無法完成的救贖工作。
12.本書引用舊約大致上都是取自七十士譯本的經文。
 
    二、本書價值:
1.見證上的價值:
本書所載關於「聖經逐字默示」的證據特別豐富。作者常在舊約經文的單一辭句上,建立基本真理。如:
A.(二11)引用(詩二十二)時,他從「我的弟兄」推論神子為自己取得人性。
B.(三7-19,四2-11)引用(詩九十五)他用「今日」「起誓」和「安息」來推論。
C.(三2-6)他從(民十二7)的「僕人」與「全家」來推論。
D.第八章的論述,係根據(耶三十一31)中的「新」字。
E.(十二5-9)引自(箴三11)漂亮的應用「我兒」一辭。
F.(十二26-27)引自(哈該二6)中的「我必再一次」。作者見證聖經是神所默示的,甚至是每一個辭,每一句。
2.福音上的價值:
本書清楚的指出耶穌的救贖「福音」,它所闡明的「福音的寶貴」、「福音的目的」、「福音的功能」、「福音的果效」是眾所承認的。如:
A.(一3)「他洗淨了人的罪」。
B.(七25)「他都能拯救到底」。
C.(十14)「因為他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
D.(十19)「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
E.(十20)「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以及(五9,九12,15)等等這類的話。
3.教義上的價值:
A.本書在教義上的重要性可以稱冠新約全書,甚至羅馬書也超不過它。
B.基督教的兩大敵人「儀式主義」、「律法主義」被它擊碎。
C.「羅馬宗主義」被暴露無遺。
D.沒有其它書卷如此有系統、清晰的駁斥羅馬教制度。
4.本書特有的價值:
A.對舊約各種表象的解釋;會幕、器皿、祭司職、祭物等,.都是指主耶穌的「本身」、「職位」、「榮耀」說的。
B.關於以色列的祭司,它說:
(1).「本是天上事的形狀和影像」(八5)。
(2).「那頭一層帳幕作現今的一個表樣」(九9)。
(3).「律法是將來美事的影兒」(十1)。
(4).指出麥基洗德是預表基督(七11-19)。
(5).以撒也是預表基督(十一19)。
 
三、解經的原則:
1.我們解釋聖經時,主要的目的是找出作者的原意。
2.聖經的權威部份並非在作者的人格與習慣,而在於作者所表達的思想。
3.耶穌時代的拉比習慣用「夫子式解經法」來用舊約經文印證自己所要表達的思想。
4.保羅在加拉太書為了反駁這些拉比的思想,也使用了這種解經法。
5.作者要寫信給猶太文化下的基督徒,必須藉助於當時猶太人熟知的解經法。
6.要過濾出「表達方法」和「表達出來的思想」來區別權威之所在。
 
四、全書簡要大綱:
1.引言(神的曉諭)(一1~3)
2.基督的超越性(一4~十18)
A.身份上的超越(一4~二18)
B.治理上的超越(三1~四13)
C.職份上的超越(四14~七28)
D.功效上的超越(八1~十18)
3.基督徒的超越(十19~十三17)
A.信心的新路(十19~十一40)
B.盼望的試煉(十二1~29)
C.愛心的實踐(十三1~17)
4.結語(十三18~25)
 
    五、以「更美的救贖」來解析希伯來書:
1.更美的執事(一~七)
A.更美的信息(一~二)。 
B.更美的使者(三~四)。
C.更美的祭司(五~七)。
2.更美的制度(八~十)
A.更美的聖約(八)。   
B.更美的條例(九)。  
C.更美的獻祭(十)。  
3.更美的生活(十一~十三)  
A.更美的信心(十一)。  
B.更美的盼望(十二)。
C.更美的愛心(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