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失足還有回頭路嗎? 已失足還有回頭路嗎?

提問:

我在高中的時候信主,也去了幾年的教會。在我出社會之後,由於工作很忙碌,週日經常加班,所以慢慢的也習慣不去聚會了。我有一個男同事對我很好,我也喜歡被愛和被照顧的感覺,所以我們就很自然的在一起了,而且我不知道為什麼會答應跟他同居。我們雙方父母都在中南部,所以並不知道這件事,但是我越來越有罪惡感,也不敢去教會,他不是基督徒,我覺得很丟臉,竟然搞成這樣,我不想繼續這樣,但又離不開他,該怎麼辦?

 

回答:

被愛和被照顧的感覺確實很容易讓人心動,你對這樣的男女親密關係有羞恥感和罪惡感,很可能是住在你心中的聖靈為你擔憂,不斷提醒你,要你回頭、悔改,不要效法這個世界的行為模式。既然你們兩人相愛,願意在一起生活,彼此照顧,何不正式辦手續,登記結婚?

做錯事情要勇於面對,回應聖靈的感動,向主認罪,求主赦免潔淨,但不要繼續犯罪這是主對被赦免之人的要求和期待(約壹1:9;約5:14;8:11)也要為你的同居男友禱告,向他提出你的想法和感受,一起討論如何面對問題,負起責任,並靠主暫停婚前性行為不要害怕因此會失去他,如果他願意尊重你的想法和感受,願意等待直到結婚,表示這個人真的愛你,否則,需要用身體去賄賂愛情的這種關係不會持久,他也不值得你託付終身!

你需要有教會的生活,跟信主的人在一起敬拜,禱告,認識  神的話,自己也要與  神建立好的關係,每天花一段時間親近  神,讓聖經真理天天引導你。另外,可以介紹信仰成熟的弟兄跟你的男朋友認識,把福音傳給他,你也要倚靠聖靈的幫助,有美好的生活見證。不論他甚麼時候信主,至少對你們是一個新的開始,當你願意順服聖靈的感動,採取新的態度和行動,必定蒙  神的幫助、接納和賜福!

祝你靠主有新的開始,有更美好、且合神心意的未來!

 

顏上琉
3/22/2016